一、法律法规遵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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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相关法规、标准和规定,确保食品生产活动合法合规。
二、生产环境与设施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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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场所:应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并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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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设施:具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设施,包括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。
三、人员卫生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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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卫生: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,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,穿戴清洁的工作衣、帽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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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培训: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。同时,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。
四、原辅料与添加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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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料采购:确保原料来源合法、质量可靠,避免使用过期、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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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剂使用: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,确保添加剂种类、用量符合要求,并进行记录。
五、生产过程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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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艺流程: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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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控制:在生产过程中,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控制要求进行,对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和操作习惯严格管理。同时,加强半成品检验频次,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和稳定。
六、包装、贮存与运输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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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装材料:使用无毒、清洁的包装材料,确保包装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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贮存条件:贮存食品的容器、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、无害,保持清洁,防止食品污染,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、湿度等特殊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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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输管理:运输食品的容器、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、无害,保持清洁,防止食品污染,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。
七、检验与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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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厂检验:产品出厂前要进行复查检验,必须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出厂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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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录保存: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、出厂检验、食品销售等信息,确保食品可追溯。
八、应急管理与召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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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预案: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,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响应、有效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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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召回: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,应当立即停止生产、经营,实施食品召回,并报告相关情况。
九、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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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水安全: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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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涤剂与消毒剂:使用的洗涤剂、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、无害。
总之,食品生产安全管理要求**、严格,涉及生产环境、人员卫生、原辅料管理、生产过程控制、包装运输、检验记录等多个方面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,确保食品质量安全。